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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柏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时间:2025-04-29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陈利旺代表

您提出的村级保洁员工资发放问题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持续推进和美乡村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农村环卫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县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及卫生保洁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交由各乡镇负责管理。目前各项工作已正常开展,农村保洁员工资将按季度进行发放。工资标准由原来400元已提高到600元,今后我局将对工资发放情况抓好监管,切实督促各乡镇按照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环卫工人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防止欠薪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