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2026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2026-04-09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6〕1号)、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邢农财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粮食和油料供给安全,根据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为统筹玉米大豆兼容发展、粮食油料协调发展,不断优化种植结构,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稳步提高大豆产能和自给率,按照省市安排,我县继续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任务面积0.8万亩,下达我县总资金1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0万元、省级资金40万元。
二、绩效任务目标
全县完成0.8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实现玉米基本不减产,多收一季豆的目标。根据本地特点选择春播或者夏播方式,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一般大豆播种4-6行,玉米播种2-4行。在保障净作大豆种植面积不减少的基础上,在玉米田实施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各乡镇可探索高粱、谷子等作物与大豆间作或套种,花生与玉米间作,在保障粮油面积任务的同时多增加大豆、花生种植面积。
三、补助对象、标准、补助方式和验收
(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承担项目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和农户。
(二)补助标准。对承担示范推广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每亩补贴标准200元。资金主要用于弥补播种、施肥、打药、收获等环节增加的成本。
(二)补助方式。补助方式为现金补助,按照先种后补的原则,经验收合格后,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到实施主体。
(三)验收办法。按照户申报、村核实自验、乡镇核实验收、汇总上报原则。由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者,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村委会逐户逐块核实验收种植面积及种植模式,验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乡镇实地核实验收、汇总本辖区内的实际种植面积及各主体种植模式,并出具验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汇总全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及验收材料,并做好抽查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王靖利任组长的项目推进落实工作组,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推动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秦文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确保项目标任务落实。
(二)提高思想认识。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上级下达的种植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把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工作措施,将复合种植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确保完成任务。
(三)制定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制定、上报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项目实施工作。乡镇要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者新型经营主体签订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协议文本存档备查。
(四)强化服务支持。我局成立由邢台市农技推广站研究员李艳任组长,局相关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大豆玉米带状种植技术指导服务小组,并充分发挥“一村一名技术员”作用,在关键农时季节与承担主体对接,开展技术指导或培训,指导承担任务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
(五)强化调度指导。适时开展工作指导,推动任务、资金、技术落实。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进展调度,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平台,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建立补贴对象名录。
(六)强化宣传总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经验,宣传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开展项目总结,按上级要求完成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