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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保军继承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7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张保军继承公告

                         

申请人  张保军  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 四利国   已死亡。

2.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柏乡县金颐园小区5-3-301、5-119#车库,证号为:柏房权证柏字第2015756号、柏房权证柏字第2015757号。

3.被继承人的不动产由张保军继承。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90个工作日内向柏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直接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柏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7767701

 

柏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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