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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0  发布机构: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旧岁将尽,新岁又启。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现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遵守规定,做禁燃禁放的先行者。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不储存、不运输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严守纪律、作出表率,共同营造安全清新的辖区环境。

二、带头宣传引导,做政策法规的宣传者。主动向家人、亲友、邻里、同事宣传禁燃禁放政策,带动身边群众共同理解、支持、遵守禁放规定,让更多人树立环保与安全意识。

三、带头移风易俗,做文明新风的践行者。积极倡导采用电子鞭炮、喜庆音乐、鲜花绿植等安全、环保的方式替代燃放烟花爆竹,引领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四、带头监督劝阻,做平安家园的守护者。积极履行党员干部义务,主动发现、善意劝阻身边违规燃放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违法违规线索,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祥和的社会环境。

党员干部先行,示范模范引领。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建设平安美丽家园贡献力量!

                                柏乡县禁放机制办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