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关于依法治县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扎实推进,重大决策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现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制订了《中共柏乡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22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的通知》和《2022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今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有关内容,开展了10次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将会前学法的时间从10分钟调整为30分钟,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邀请河北省委党校政法部副主任、教授、法学博士杨福忠为全县领导干部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县四大班子领导及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以及村党支部书记共计150余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对全县领导干部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思维,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二)强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落实落地。一是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制度和机构建设。单独设置了依法治县办秘书处,配备了5名专职人员负责依法治县工作。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年度预算调整为15万元,确保有经费办事。二是修订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等工作机制,协调小组组长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本领域法治工作并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协调小组与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动机制,形成法治建设工作统筹合力,确保高效有序开展工作。三是率先成立依法治乡(镇)议事协调机构。印发了《柏乡县乡(镇)党委全面依法治乡(镇)委员会及办公室的通知》,全县6个乡镇全部成立依法治乡(镇)委员会及办公室并完成挂牌,确定了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推进了法治建设向基层延伸、在乡镇落地,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四是建立县乡村三级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制订了《柏乡县县乡村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召开县、乡、村三级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工作推进会,把落实《职责清单》作为推进法治基层建设的重要举措,努力打造依法治县新亮点。
(三)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一是通过新媒体加强普法宣传。利用新媒体“柏乡司法”公众号、“柏乡普法”今日头条号、“柏乡普法2020”新浪微博号,广泛发布宣传普法动态和普法信息,精心打造4期“槐司小剧场”情景剧,针对农民工讨薪、英雄烈士保护、国家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多次被上级媒体采用。二是持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开展以“民安国泰 法治同行 典亮生活 ”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向社区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读本》《公证案例解读》等法律法规知识读本3000余本,营造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2022年,我县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村(北大江)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
(四)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开展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对全县25个执法部门的罚没许可证进行了年检,同时对照各单位罚没台账,抽取了11个单位18本卷宗进行案卷评查,下发了《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8份,责令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和案卷制作水平。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过清理,最终保留规范性文件30个、废止2个、失效3个。三是不断加强乡镇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召开乡镇综合执法、住建和国土规划领域培训会,并深入企业、乡村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执法教学。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召开“三强化、三提升”工作推进会,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强化、三提升”暨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工作方案》。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运用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重点抽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五是开展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和县委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的通知》,共清理不符合领取行政执法证件条件人员61人,收回了需要注销的执法证件,按规定通过“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进行了注销,净化了我县行政执法队伍。六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印发《柏乡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对照指标体系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全县示范创建活动顺利推进。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加强行政应诉。组织开展了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活动,会上印发学习了《柏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诉讼和复议撤销案件过错责任追究与容错免责工作的通知》,提升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和责任感。二是强化复议监督。实行行政复议案件“三审三定”制度,案件承办人首先查阅案卷、现场勘查、了解事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召开案件讨论会,确认处理意见。对疑难、复杂案件,一律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意见,掌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点,最后提请县政府组织的专项会议研究决定。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撤销2件,维持2件,正在审理3件。三是加快推进复议体制改革。印发了《柏乡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单独设立行政复议应诉股,配备3名的复议专职人员和3名的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建立了行政复议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档案室、阅卷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为工作开展提供硬件保障。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六)坚持司法公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审判和执行工作位列全市前茅。结合“司法质量全面提升年”活动,以问题为导向,合理确定质效目标,切实强化岗位责任,合理调整考核重点,不断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月点评通报等制度,审判质效逐步向好。前三季度,审判质效位居全市第九。共开展集中执行6次,向失信平台推送“老赖”101人次,对15人采取拘留措施,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二是提高诉讼服务水平。牵头制订《柏乡县关于深化诉非衔接推进柏乡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全县多元解纷网络,切实推进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前三季度,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38件,新收案件同比下降29.65%,收案降幅位居全市第二。指导成立了民间调解组织“和为贵”调解室,及时将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前三季度,成功化解纠纷100多件,被新华社、河北法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三是全力推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针对刑罚执行、社区矫正、监外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提出的问题全部得到整改;在财产刑专项检查中,依法对法院判决财产刑而未执行的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全部得到了监督执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四是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把全县61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综合信息平台—社区矫正系统,更有效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管理,做到不脱管漏管。对接收的安置帮教对象下发至司法所,逐一登记建档,规范管理。
二、创新经验做法
(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成效显著
一是根据《邢台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设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在司法所加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室”牌子,打造“室所同建”模式。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公开发布了社会监督员招募公告,聘任了51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3名社会监督员分包一个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日常执法检查、案卷评查、评议考核、宣传执法监督工作等活动,拓宽了社会公众监督渠道。
(二)全面推进“企业宁静日”制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条政策措施,推动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落实落地,柏乡县在全省首推“企业宁静日”制度,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企业宁静日”各项要求。制订《柏乡县“企业宁静日”管理办法(试行)》,确定每月的1-20日为“企业宁静日”,全县行政执法部门除突发紧急情况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到企业开展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检查和调研活动,让企业能够安心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在规范、优良的法治环境中成长发展壮大。
二是严把关口,确保执法检查合法合理。对“企业宁静日”期间需要进行的涉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县司法局对其执法依据和必要性等进行审查,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推迟的坚决推迟。自7月1日实施以来,已审核涉企检查申请38件,其中批准13件、驳回25件;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入企检查12次,整合同类检查42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每家企业接受检查的次数平均减少18次,同比下降80%左右。
三是持续发力,护航企业主责主业发展。向52家规模以上企业发放《企业宁静日回访调研表》,征求意见建议25条,整体满意率达到98%以上。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转交相关部门研究处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通过送政策、解难题、增信心,努力为企业创造更宽松的政策空间,让企业有更多精力投入到主责主业中,全面提升经济发展驱动力。
9月份,我县在全省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五条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调度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三、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行政执法中,一些执法人员没有按规范的法律程序进行执法办案,随意性大。二是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权下放乡镇后,部分乡镇存在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难题,执法人员不足,执法素质和能力不够。三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有些单位制订了规范性文件,但没有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备案材料,存在未报、迟报现象。
四、2023年工作谋划
一是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高质量赶超发展,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做好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努力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重点做好涉及政府各类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整合行政复议资源,优化行政复议力量,促使行政复议工作良性发展。三是努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好《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逢文必审”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并将清理目录向社会进行公布。四是全力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抓紧抓好全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力争到2023年建成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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