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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关于河北汉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沼气锅炉项目、年产水稳碎石混合料60万吨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体裁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24-07-15  发布机构: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0319-7717073

    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05545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文件全文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关于河北汉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沼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柏环表[2024]04号

2024年7月15日

4.河北汉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沼气锅炉项目批复.doc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关于年产水稳碎石混合料6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柏环表[2024]05号

2024年7月15日

5.中建  年产水稳碎石混合料60万吨建设项目  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