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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公开信息表--普通货物运输经营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时间:2013-05-01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事项名称

申请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他

受理单位

柏乡县运输管理站

办理地点

柏乡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许可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审批数量及方式

受理条件

申请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申请材料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含设区的市所属区运输管理机构,下同)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拟购置或已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

   (四)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许可程序

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行政审批中心交通局窗口提交,由行政审批中心工作人员受理,经审核做出许可办结。

承诺许可期限

办理总时限3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10个工作日颁发经营许可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执收单位编码

联系电话

03197717068

备注

 

联系人姓名

张淼、张世辉、李林虎、贾展、宋晓华

所在部门

交通局

联系人电话

0319771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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