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行政审批公开--出租汽车运营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时间:2013-05-01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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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环 节 |
审批事项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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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 |
执法人员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 |
审批时限 |
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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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国务院第412号令)第11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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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目录 |
1、经检验合格的车辆证明(1份); 2、客运车辆机动车行驶证(1份); 3、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1份); 4、出租车车主身份证明(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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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格式文本 |
可向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免费索取。 也可自行从交通部网站(www.moc.gov.cn)下载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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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步骤一: 环节名称:受理;办理部门:柏乡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办理人姓名、职务及(AB岗位制):张 淼 张世辉;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步骤二: 环节名称:审核;办理部门:柏乡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办理人姓名、职务及(AB岗位制):张 淼 张世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步骤三:环节名称:发证;办理部门:柏乡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办理人姓名、职务及(AB岗位制):张 淼 张世辉;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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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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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限批及限批数量 |
在审查客运申请时、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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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符合法定条件、程序的,颁发证件。 不符合法定条件、程序的,不予颁发证件,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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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
柏乡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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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办公场所或者行政审批大厅的公开栏、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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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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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 |
全年;办理结果在审批或者不予审批决定文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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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监督部门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执法机构的法制、 纪检监察和政风行风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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