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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行政审批公开--出租汽车运营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时间:2013-05-01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

审批事项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实施主体

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

执法人员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

审批时限

20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国务院第412号令)第112项;

申请材料目录

1、经检验合格的车辆证明(1份);

2、客运车辆机动车行驶证(1份);

3、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1份);

4、出租车车主身份证明(1份)。

申请书

格式文本

可向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免费索取。

也可自行从交通部网站(www.moc.gov.cn)下载打印

审批程序

步骤一:

环节名称:受理;办理部门:柏乡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办理人姓名、职务及(AB岗位制):张  淼 张世辉;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步骤二:

环节名称:审核;办理部门:柏乡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办理人姓名、职务及(AB岗位制):张  淼 张世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步骤三:环节名称:发证;办理部门:柏乡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办理人姓名、职务及(AB岗位制):张  淼 张世辉;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是否限批及限批数量

在审查客运申请时、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办理结果

符合法定条件、程序的,颁发证件。

不符合法定条件、程序的,不予颁发证件,并说明理由。

责任主体

柏乡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公开方式

办公场所或者行政审批大厅的公开栏、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等。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时间

全年;办理结果在审批或者不予审批决定文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监督部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执法机构的法制、

纪检监察和政风行风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