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解读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7-25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司字〔2025〕2号)相关要求,县政府对我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对结果做出解读:
一、清理意义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政令畅通的制度保障,有利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清理范围及方式
依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将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相衔接,有序推进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由起草部门提出清理建议,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决策机关审定。
三、清理标准
在清理工作中重点梳理查找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以下问题:一是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相符;二是与国家的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三是与深化改革后的体制机制不适应;四是与新制定修改后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五是与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所作出的工作部署不相符;六是与河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适应;七是未注明有效期且已经实施五年及以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清理结果
经清理,保留1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