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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解读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07  发布机构: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按照《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县政府对我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对结果做出解读:

一、清理意义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政令畅通的制度保障,有利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清理范围及方式

依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将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相衔接,有序推进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由起草部门提出清理建议,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决策机关审定。 

三、清理结果       

本次清理结果是将制度时间较早,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或有效期已过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其中,2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1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清理文件涵盖了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领域,文件的清理有利于相关领域的管理措施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与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上级机关方针政策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