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召开第十次常务会议
体裁分类:重大会议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2022-03-24 发布机构: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县政府召开第十次常务会议
学习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教育设施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用地报批、城市建设等事项
3月2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徐艳刚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姜素霞、安铭、吴军章、路玉华、李少鹏,县政府副处级干部邢笠、郝顺国、王靖利,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赵瑞民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伟,县政协副主席刘建平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3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按要求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中高风险区来柏人员排查管控,推进加强针接种和学校、商超等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
会议听取了《关于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工作的专题汇报》《关于生态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抓好上轮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查漏补缺,确保交办问题不再发生。二是做好自查自纠,确保本轮督察不出现新的问题。三是军章同志负责督办,对照自查发现的6方面风险隐患,及时完成整改。四是重视舆情,做好舆情应对,及时解决社会影响较大的生态环保问题。
会议集中学习了邢台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对县级河长履职情况日常考核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强力推进河长制落实“四抓四提升”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邢台市2022年度深化河长制工作督察实施方案的通知》会议指出,一是落实“四抓四提升”措施,梳理市河长考核评分细则,按“五要件”分解工作任务,砸死责任,确保达到市督察考核标准,不出问题。二是河长办要督促提醒各级河长做好巡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县级河长汇报。三是各县级河长要按要求做好巡河相关工作,发现问题要拿出具体审批意见,及时交办处理。
会议听取了《关于建立健全<柏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会议强调,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分工方案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十四五”规划各项任务目标。
会议听取了《关于近期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做好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要组织好打通生命通道、农村“小火亡人”“千企万岗讲消防”等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企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还研究了教育设施提升、建设用地报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老旧小区改造、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隔离点提升改造等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