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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

体裁分类:区域规划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时间:2021-09-06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柏乡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柏乡县城市总体规划》、《柏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规律,正确处理总量与效益关系,坚定不移地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科学合理确定供应规模、结构、布局、时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供应结构,适当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优先确定保障性住房用地,盘活存量土地。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总量

柏乡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安排 供应总量在76公顷左右。

(二)用途结构

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5.3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01%,工矿仓储用地46.4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1.0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9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9.63%,交通运输用地6.9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9.12%,商服用地2.6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49%。

(三)2021年住宅用地聚集土地供应量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6.59%,共6个地块,分别为2013年第三批次6号地部分土地面积3.44亩,2016年第一批次8号地土地面积2.28亩,2016年第一批次9号地土地面积4.46亩,2016年第四批次2号地土地面积13.59亩,2019年第三批次2号地土地面积11.32亩,2019年第一批次1号地土地面积45亩。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柏乡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强化住宅用地工业分类调控,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新民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一是节约用地,千方百计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四是严格把好土地供应审批关和出让合同签订关,从源头上保障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柏乡县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汇总表.xlsx

柏乡县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9.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