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3-03-27 发布机构: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清明节是缅怀先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重要传统节日,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内涵,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全县人民用文明、低碳、节约、安全、有序的方式祭奠已故亲人,柏乡县民政局向全县人民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安全祭祀
自觉维护祭祀场所公共秩序,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严防火灾发生。祭扫要错峰出行,合理安排时间和路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杜绝拥堵等不安全隐患的发生,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
二、绿色祭祀
思亲莫让烟尘扰,鲜花一束慰先人。树立文明祭祀观念,倡导绿色祭祀新风,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有关规定,做到理性祭祀、节俭祭祀,不在公共场所和小区、树林、绿化带、草坪烧纸钱、撒冥币等。倡导绿色低碳出行,让传统节日回归清净与文明。
三、节俭祭祀
倡导厚养薄葬,发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多关心老人,多尽孝道。老人去世后,倡导从俭办丧,不搞封建迷信,坚决反对奢靡之风。
四、文明祭祀
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共青团员要以身作则,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带头践行荣辱观,崇尚科学,倡导文明祭祀,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柏乡县民政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