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建罚字2022042201号
体裁分类: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2-06-08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大 中 小]
经查明,邢台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柏乡县中兴华府住宅小区1#、6#楼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存在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上述事实,以调查笔录和其他书证、物证等资料为证据其行为已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比照《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23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